看到朋友分享的文章揭露了校内网的侵权霸王条款,特意研究了一下注册时候的条款,果然有些霸道了。照录如下:
关于个人资料的问题
二、服务保护条款
2、考虑到千橡公司产品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此时,你已经同意了提供资料并且更新资料。
3、用户可授权千橡公司向第三方透露其注册资料,否则千橡公司不能公开用户的姓名、住址、出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除非:
…………
(5)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校内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根据这句话,校内已经可以买卖你的资料了。当然,校内网保证了这种买卖一定是成批的。
4、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有效,千橡公司保留结束用户使用千橡公司各项服务的权利。
根据这句话,校内网有权利结束对不提供真实资料者的服务。你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
关于风险的问题
7、使用校内提供的服务由用户自己承担风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千橡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校内提供的服务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已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不赔不赔我就不赔,提前知道了有风险有损害我也不赔。
关于商业性行为
十、未经千橡公司同意禁止进行商业性行为
用户承诺不经千橡公司书面同意,不能利用千橡公司各项服务在校内或相关网站上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性行为。用户违反此约定,千橡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由此给千橡公司造成损失的,千橡公司有权进行追偿。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可以批发你的资料,你不可以在我这里卖你自己的东西。
关于著作权
十七、知识产权
……用户同意千橡公司对其创作并上传的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消的、独家的和完全的许可和再许可权利,以使用、复制、出版、发行、以原有或其他形式进行改编、转载、翻译、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此许可和再许可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此作品的著作权、邻接权及获得利益等权利。用户同时承诺,不就上述作品以及上述作品的改编作品对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许可使用。对于经用户本人创作并上传到校内的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 或视频等资料的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权利归属于千橡公司,未经千橡公司同意,用户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编或再发行,或者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同时保证不许可任何第三方从事上述行为。千橡校内公司保留对其网站所有内容进行实时监控的权利,并有权依其独立判断对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作品实施删除。千橡公司对于删除用户作品引起的任何后果或导致用户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因用户作品的违法或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导致千橡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对第三方承担任何性质的赔偿、补偿或罚款而遭受损失(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和继发的损失),用户对于千橡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蒙受的上述损失承担全面的赔偿责任。
建议经常写日志、发布照片的朋友通读上面的文字两到三遍,你还有兴趣发布东西吗?我的作品,校内网可以随便用,不用给钱;我还不能卖给别人;校内网不同意我还不能在其他地方发布——这是什么道理?
关于解释权
二十四、其他
4、以上条款的解释权归千橡公司最终所有。
万恶的解释权,不再多说了。
可见,通过注册,每一个用户都在程序意义上接受了校内网的霸王条款。究竟是继续使用这个平台发布东西,还是放弃这个平台,策略选择上见仁见智。版权的事情问题不大,大家当然可以开心的使用这个平台——你完全可以在文章末尾注明:
本人对此网站注册过程中所设置的格式化条款部分条文持保留态度,特此声明,作品权利归作者本人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如有异议,可与作者本人联系。
如果你觉得校内网的条款太土了,不够专业,也不够正义,那可以再加上一句:
除非另有声明,本人作品一律采用知识共享“署名 2.5 中国大陆”许可协议授权。
然后再插入一个图标:
当然,具体的协议设置可以再继续调整。
用CC协议,谁让我们比他们开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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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真是个心细的人啊,谢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