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比赛中,国奥队以0:2败给比利时,小组出局只是时间问题了。郑智和谭望嵩因为不冷静得到红牌被罚下场,导致了9打11的全面被动。
在中国足球的体制内,这样的结果出现,一定要有人出来买单的。这个承担责任者无非就是足协、教练、队员之中的一方、两方或三方。这个时候就涉及一个责任分配问题。按照通常的做法,往往是掌握话语权的人掌握了对于事件的“定性权”。很显然,队员和教练都受足协节制,这个承担责任的时候,很被动。
郑智和谭望嵩在足协有言在先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吃牌的时候顶风作案,丧失理智飞踹、肘击对手,的确是不理智的。抛开这一层,我们可以看到,在孙葆杰等人专门办培训班讲解规则后,两个人还是这么冲动,起因就是裁判对于比利时赤裸裸地偏袒。比利时一次明显的禁区内手球,一次对于姜宁的禁区内推人犯规,还有若干个禁区附近的拉扯犯规,裁判全部视而不见。如果照常理,东道主会多少有些东道主的优势,那么这些犯规就会转化成“两个点球+若干个禁区附近的任意球+比利时可能的黄牌或红牌”,相信比分也不会一直保持0:1,相信吃到红牌的两个人也不会那么“性情刚烈、脾气暴躁”了。
段煊在解说中一再说,有时候裁判为了避免东道主优势,为了显示公正,会对东道主严格些。我们也能理阶段煊。作为CCTV的解说,还没有封建社会御史言官所拥有的风闻言事的权利,只能这样不咸不淡的说说。2002年韩国人能获得裁判的照顾,2006年德国人能获得裁判的照顾,可为什么到了2008年,中国人的对手开始受到裁判的照顾?是不是必要的公关工作不够到位?这种公关工作究竟是哪家的工作?——足协。裁判吃着我们1美元的自助餐住着我们的奥运村还光明正大的照顾我们的对手,基本的公关工作做到了这种程度,足协——谢亚龙同学是不是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责任了?
遗憾的是,从归纳的角度总结过去,我们的足协一向不够勇敢,一向不会承担责任。反而,精通权术的谢亚龙一定会利用两张红牌大书特书,尽可能多的把责任归结到球员身上。因为,责任到了球员身上,责任也就归于了场上,归于了偶然。而作为郑智和谭望嵩,相信会在自下而上的指责和自上而下的归责中更加难过。郑智作为一位合格的球霸,受到的冲击应该比较有限;谭望嵩则会因此受到巨大影响,足球之路会变得越发艰难。没办法,这下麻烦大了,足协需要替他们买单的人。
顺便说一句,前几天看到李承鹏同学在博客上写,中国队进不了八强,他从此不再写足球。不知道这时候还没做好改行准备的大眼要怎么收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冰天雪地、裸体跪求巴西放水?还是怎样?不管怎样,估计董路乐了。
言者无罪,权且说说。足协和谢亚龙如果不拿郑智和谭望嵩开刀问责,权当我没说就是。以后看到中国足球再这么令人不爽就再写,我也不作李承鹏,动不动就“如果如何如何,我以后就不写足球”,想写就写,不写就甭写,爱写不写。
唉,写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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