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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到底有没有义务走完那110米?

  我一向欣赏的董路,这次也开始说了胡话。他说,刘翔应该走完110米的赛道,刘翔现在这样的退出方式是不对的,刘翔应该一个一个把栏推倒,刘翔应该一瘸一拐走到终点,刘翔最不济,也应该向观众鞠个躬,然后,刘翔才能退出比赛。

  仿佛,在受伤的前提下,走完比赛是值得肯定的,走都不走,直接退出,是令人遗憾的。

  可刘翔有没有义务走到终点?

  刘翔作为一个运动员,有退出比赛的权利,没有完成比赛的义务。这层权利和义务,自然是制度层面的,更是观念层面的。

  那个叫做阿赫瓦里的人大家都知道,那一句“我的祖国把我从700英里之外的地方送到这里,不是让我开始比赛,而是让我完成比赛。”大家也都清楚。连现在在网上大骂刘翔的人都会说这句话。可我们分析一下,究竟有没有可比性。

  阿瓦赫里参加的是马拉松长跑,马拉松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坚持,在于比耐力。阿瓦赫里完成了比赛,就是在耐力上面完成了要求。民间马拉松为了鼓励大家完成比赛,还会发放完成马拉松证书。可见,完成比赛是符合马拉松选手的目标,至少是最低目标。

  可刘翔的项目是跨栏,跨栏是比选手爆发力的项目。这种项目最忌讳带伤上场。如果一个伤,这场情况下十天恢复,每一分钟的带伤上场,都可能使恢复时间延长一天一周甚至永远不能恢复。鲁尼当年为了赶时间加速恢复骨折、姚明为了比赛加速恢复脚伤,在现在都已经看到了后遗症。所以,对于一个运动员,无论如何,受伤后立刻停止比赛,是个基本的底线,是运动员的基本权利,也是运动员对于观众负责的表现。

  董路同学抛出了胡话:“我以为他至少应该在撤离赛场前和9万现场观众挥手道别,当然,如果是我,我宁愿坚持走完110米,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慢慢地将10个栏一一推倒,直到走过终点。”

  这个时候,董路似乎忘记了,在前面谈到四年前刘翔在雅典夺冠,反思我们为什么给刘翔这么大的压力时,他还在掷地有声的问:“我们中又有多少人的生活因此而发生了什么实质性的改变吗?”我也想问一句,刘翔退出比赛和瘸着腿走完110米,对我们众多少人的生活会有改变呢?恐怕除了心情不同,该缺课的还缺课,该偷懒的还偷懒,没多大变化。可对于刘翔,这个时候在赛道上瘸着腿跑上110米可能会令他的恢复时间延长几周、几个月,甚至延长到永远。

  网球选手手腕受伤,有没有必要只是为了完成比赛用另一只手坚持完比赛?

  跳高选手脚掌受伤,有没有必要只是为了完成比赛一次次冲到跳杆前撞倒横杆趴到垫子上?

  跳水选手后背受伤,有没有必要只是为了完成比赛一次次直上直下砸到水里?

  ……

  无论是综合国力还是竞技体育领域,中国要做个大国,中国的国民要做个大国国民,都不应再依赖英雄般的个案维系着不再脆弱的民族自尊心。刘翔卫冕,我们自然高兴,刘翔退赛,我们也会遗憾——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关心刘翔,应该为了他四年的付出错过了展示的机会而难过,而不是为了他没有带伤走完110米难过。

  不会有人因为刘翔退赛心里感到羞愧,也不会有人因为说出了一句“应该鞠躬、应该坚持”,就瞬间变成道德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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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站得高才能看得远

按:这篇文字写在开幕式前几个小时,推了几天现在放上来。

几天前就为了奥运会把博客评论设置成了需要审核,也算是自觉帮助北京奥运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按理说换成了美国的主机之后,信产部的相关规定已经不适用于这里了,可还是希望能为一届稳定、平安的奥运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就算是临时关闭博客,也不会有意见的。

网上总是有些博客们,泛滥的表达欲驱使他们肆无忌惮地冷嘲热讽我们的奥运会。作为一个人,我们总是会强调人的社会责任,作为博客也是这样。在现在这个互联网的世界里,任何一个人的过激言论都会迅速造成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维护舆情的稳定,是每个博客的责任。能力越强,责任越大,越是知名的博客,越要懂得慎言慎行。但遗憾的是,还是有很多博客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发表了很多不负责任的言论。令人最为遗憾的是,起因往往是因为一些被奥运改变了的、暂时影响了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这太令人遗憾了。

不想说觉悟这个词,只是有很多基本的素质应该是属于道德的范畴,而不是政治素质的范畴。我们办自己的奥运会,尽管因为它我们快递受影响了,单双号了,限行了,关闭了不少工厂,清查了不少外来人口,这一切的措施都是事出有因,毕竟我们面临的环境不容得出一点错误。而那些冷嘲热讽说风凉话的人们,当二百多万志愿者在忙忙碌碌的时候,当一百多万社区戴红箍值班的志愿者每天顶着烈日巡逻的时候,你们在做什么?

我所了解的知名博客,无一例外,全部不缺乏批判精神。但其中相当一部分缺乏对于基本的沟通和交流的规则的了解和认同。缺乏倾听的习惯,缺乏理解的意识。博客们习惯了通过自己的阵地毫无顾忌地表达自己未必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观点,却不懂得静下来想一想自己所批判的对象出现或发生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当一个人总是以自我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时,这个人怎么能具有自我提升的动力?站得高,看得远;欲穷千里目,还需更上一层楼。博客们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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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郑智和谭望嵩会被足协,被谢亚龙推出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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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结束的比赛中,国奥队以0:2败给比利时,小组出局只是时间问题了。郑智和谭望嵩因为不冷静得到红牌被罚下场,导致了9打11的全面被动。

在中国足球的体制内,这样的结果出现,一定要有人出来买单的。这个承担责任者无非就是足协、教练、队员之中的一方、两方或三方。这个时候就涉及一个责任分配问题。按照通常的做法,往往是掌握话语权的人掌握了对于事件的“定性权”。很显然,队员和教练都受足协节制,这个承担责任的时候,很被动。

郑智和谭望嵩在足协有言在先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吃牌的时候顶风作案,丧失理智飞踹、肘击对手,的确是不理智的。抛开这一层,我们可以看到,在孙葆杰等人专门办培训班讲解规则后,两个人还是这么冲动,起因就是裁判对于比利时赤裸裸地偏袒。比利时一次明显的禁区内手球,一次对于姜宁的禁区内推人犯规,还有若干个禁区附近的拉扯犯规,裁判全部视而不见。如果照常理,东道主会多少有些东道主的优势,那么这些犯规就会转化成“两个点球+若干个禁区附近的任意球+比利时可能的黄牌或红牌”,相信比分也不会一直保持0:1,相信吃到红牌的两个人也不会那么“性情刚烈、脾气暴躁”了。

段煊在解说中一再说,有时候裁判为了避免东道主优势,为了显示公正,会对东道主严格些。我们也能理阶段煊。作为CCTV的解说,还没有封建社会御史言官所拥有的风闻言事的权利,只能这样不咸不淡的说说。2002年韩国人能获得裁判的照顾,2006年德国人能获得裁判的照顾,可为什么到了2008年,中国人的对手开始受到裁判的照顾?是不是必要的公关工作不够到位?这种公关工作究竟是哪家的工作?——足协。裁判吃着我们1美元的自助餐住着我们的奥运村还光明正大的照顾我们的对手,基本的公关工作做到了这种程度,足协——谢亚龙同学是不是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责任了?

遗憾的是,从归纳的角度总结过去,我们的足协一向不够勇敢,一向不会承担责任。反而,精通权术的谢亚龙一定会利用两张红牌大书特书,尽可能多的把责任归结到球员身上。因为,责任到了球员身上,责任也就归于了场上,归于了偶然。而作为郑智和谭望嵩,相信会在自下而上的指责和自上而下的归责中更加难过。郑智作为一位合格的球霸,受到的冲击应该比较有限;谭望嵩则会因此受到巨大影响,足球之路会变得越发艰难。没办法,这下麻烦大了,足协需要替他们买单的人。

顺便说一句,前几天看到李承鹏同学在博客上写,中国队进不了八强,他从此不再写足球。不知道这时候还没做好改行准备的大眼要怎么收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冰天雪地、裸体跪求巴西放水?还是怎样?不管怎样,估计董路乐了。

言者无罪,权且说说。足协和谢亚龙如果不拿郑智和谭望嵩开刀问责,权当我没说就是。以后看到中国足球再这么令人不爽就再写,我也不作李承鹏,动不动就“如果如何如何,我以后就不写足球”,想写就写,不写就甭写,爱写不写。

唉,写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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