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到底有没有义务走完那110米?

  我一向欣赏的董路,这次也开始说了胡话。他说,刘翔应该走完110米的赛道,刘翔现在这样的退出方式是不对的,刘翔应该一个一个把栏推倒,刘翔应该一瘸一拐走到终点,刘翔最不济,也应该向观众鞠个躬,然后,刘翔才能退出比赛。

  仿佛,在受伤的前提下,走完比赛是值得肯定的,走都不走,直接退出,是令人遗憾的。

  可刘翔有没有义务走到终点?

  刘翔作为一个运动员,有退出比赛的权利,没有完成比赛的义务。这层权利和义务,自然是制度层面的,更是观念层面的。

  那个叫做阿赫瓦里的人大家都知道,那一句“我的祖国把我从700英里之外的地方送到这里,不是让我开始比赛,而是让我完成比赛。”大家也都清楚。连现在在网上大骂刘翔的人都会说这句话。可我们分析一下,究竟有没有可比性。

  阿瓦赫里参加的是马拉松长跑,马拉松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坚持,在于比耐力。阿瓦赫里完成了比赛,就是在耐力上面完成了要求。民间马拉松为了鼓励大家完成比赛,还会发放完成马拉松证书。可见,完成比赛是符合马拉松选手的目标,至少是最低目标。

  可刘翔的项目是跨栏,跨栏是比选手爆发力的项目。这种项目最忌讳带伤上场。如果一个伤,这场情况下十天恢复,每一分钟的带伤上场,都可能使恢复时间延长一天一周甚至永远不能恢复。鲁尼当年为了赶时间加速恢复骨折、姚明为了比赛加速恢复脚伤,在现在都已经看到了后遗症。所以,对于一个运动员,无论如何,受伤后立刻停止比赛,是个基本的底线,是运动员的基本权利,也是运动员对于观众负责的表现。

  董路同学抛出了胡话:“我以为他至少应该在撤离赛场前和9万现场观众挥手道别,当然,如果是我,我宁愿坚持走完110米,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慢慢地将10个栏一一推倒,直到走过终点。”

  这个时候,董路似乎忘记了,在前面谈到四年前刘翔在雅典夺冠,反思我们为什么给刘翔这么大的压力时,他还在掷地有声的问:“我们中又有多少人的生活因此而发生了什么实质性的改变吗?”我也想问一句,刘翔退出比赛和瘸着腿走完110米,对我们众多少人的生活会有改变呢?恐怕除了心情不同,该缺课的还缺课,该偷懒的还偷懒,没多大变化。可对于刘翔,这个时候在赛道上瘸着腿跑上110米可能会令他的恢复时间延长几周、几个月,甚至延长到永远。

  网球选手手腕受伤,有没有必要只是为了完成比赛用另一只手坚持完比赛?

  跳高选手脚掌受伤,有没有必要只是为了完成比赛一次次冲到跳杆前撞倒横杆趴到垫子上?

  跳水选手后背受伤,有没有必要只是为了完成比赛一次次直上直下砸到水里?

  ……

  无论是综合国力还是竞技体育领域,中国要做个大国,中国的国民要做个大国国民,都不应再依赖英雄般的个案维系着不再脆弱的民族自尊心。刘翔卫冕,我们自然高兴,刘翔退赛,我们也会遗憾——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关心刘翔,应该为了他四年的付出错过了展示的机会而难过,而不是为了他没有带伤走完110米难过。

  不会有人因为刘翔退赛心里感到羞愧,也不会有人因为说出了一句“应该鞠躬、应该坚持”,就瞬间变成道德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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